公积金政策调整前后对比
在此之前的2012年5月24日,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规定,西安市个人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*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,特殊情况经审批可提高至70万元。
这意味着新调整后的政策则更多的向已婚者倾斜。之前西安市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60万元,特殊情况为70万;调整后的政策则将单身者贷款额度限制在50万以内,已婚人士目前则不受影响,公积金*贷款额度仍为70万元。
西安办理公积金缴存、支取、贷款等业务无需缴费
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《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》(建金〔2014〕148号)要求,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五次会议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,为减轻职工群众负担,自2014年11月1日起,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、公证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,西安地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、支取、贷款等业务(除二手房评估费外)无须缴纳任何费用。
*近,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,有个别单位、中介及个人以办理公积金缴存、贷款、支取等业务为名,违规向职工群众收取相关费用。对此,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申,西安地区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公积金各项业务时,各委托银行、担保公司、开发企业、缴存单位、中介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相关费用。一经发现,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。
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如发现有违规收取相关费用者,请及时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。
举报电话:
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
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察室
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与审计稽核处
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029-12329
029-89523120
029-88353951